潍坊海洋牧场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,鼓励垂钓、餐

来源:海洋科学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2-02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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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王琳 为了规范海洋牧场管理,维护海洋生态安全,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,潍坊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《潍坊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》。《条例》明确市、沿海

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记者 王琳

为了规范海洋牧场管理,维护海洋生态安全,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,潍坊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《潍坊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》。《条例》明确市、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,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海洋牧场建设予以重点倾斜,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牧场申报创建国家级、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。对新创建的国家级、省级海洋牧场示范区,市、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创建主体给予相应奖励。鼓励和支持海洋牧场经营者拓展海洋牧场功能,建设生产、观光、垂钓、餐饮、娱乐、文化、科普等多元融合发展的现代化海洋牧场。

本条例适用于本市管辖海域内海洋牧场的规划建设、开发利用、生态保护、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。海洋牧场的发展应当遵循生态优先、科学规划、有序开发和协同管理的原则。《条例》要求,本市与胶东经济圈其他设区的市协同推进以下海洋牧场管理工作:编制海洋牧场规划时相互衔接;建立海洋牧场管理信息沟通和重大事件通报制度,实现海洋牧场管理信息共享;建立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;其他协商确定的合作事项。

《条例》明确了海洋牧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规划目标和依据;海域范围和功能区划;生态环境保护措施;人工鱼礁建设的技术要求;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物种名录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。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、与政府合作等方式参与公益性海洋牧场建设;鼓励自然人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法开发和建设经营性海洋牧场。在开发和建设海洋牧场过程中,属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,按照规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。在公益性海洋牧场海域内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活动。

在生态保护方面,《条例》做出了详细要求,在海洋牧场海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,应当防止、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,并遵守下列规定:从事海水养殖的,应当科学确定养殖种类和养殖密度,并应当合理投饵、施肥,正确使用药物,防止造成海洋环境污染;从事渔业捕捞的,应当遵守渔具准入、捕捞限额等管理规定,保持鱼类种群、资源平衡;从事垂钓、体验式捕捞等休闲经营活动的,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,防止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。市、沿海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投放生态型人工鱼礁、增殖放流、创新管理等措施,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,养护近岸渔业资源,推动海洋牧场绿色发展。鼓励和支持打造海洋牧场立体生态牧渔养殖模式,推进田园型海洋牧场建设,构建鱼虾贝藻参多营养层级立体生态牧渔增养殖系统,实现完整的生物链构建和海域自我净化。

文章来源:《海洋科学》 网址: http://www.hykxzz.cn/zonghexinwen/2022/0222/988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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